【本文来自《我当年就参加过水利建设,叫“出民工”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当年城镇职工参与水利建设或是其他劳动一般是没有补贴的,就是管饭,因为单位发了工资了,不能重复发钱(哪怕休息日参加劳动也一样,因为工资是按月发的,有没有休息日都发那么多),但农民要么50年代初是单干,要么成立公社后集体劳动算工分,不干活都没钱领。参加水利建设等劳动是要影响农民收入的,所以才必须记工分或是给补贴。

这其实和人大选举投票日差不多,农村以前一般投票日当天都发误工费(现在可能都没了,或是换个名义发),城里人是没有的。所以城市化后闹了不少笑话:要么是村改居后没钱发了(尤其是穷村,上级不拨钱是真没钱发),由农民转成的新城镇居民们不愿意了,因为以前可是都有钱领的;要么村改居后所有居民都有投票日误工费领,哪怕原本就是城里人的也能领(原村庄的地块盖了商品房,城市居民买房后迁户口过来),导致邻近社区选举时就头大了,因为居民们要求一视同仁都发钱。😁